4月11日,《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正式施行,2015年12月发布施行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同时废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6月,学院开始启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制定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成立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循修订程序,集思广益、开门问策,面向院内外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教代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准后,获批正式发布实施。
修订后的学院章程总体框架不变,仍保留12个部分,但章目名称、条目及内容全面修改,修改后的字数为13640。12个部分是“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院”“办学活动”“管理体制”“内设机构”“教职工”“学生”“财务、资产与后勤”“学院与社会”“学院标识”“附则”。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此前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于2015年12月正式实施。8年多来,章程作为我院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为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学校将加强章程宣传与执行,确保依章办事、依法办学,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