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下午,我校在校友楼三楼会议室举办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期中座谈会暨“五・四”表彰大会。学校副院长刘越琪、学生工作处处长杨志伟、学校团委书记余国兴、新疆教育厅内派教育管理服务教师、安全保卫处及学生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专项工作辅导员以及我校43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校团委书记余国兴主持并宣读了“优秀社团个人”的表彰决定。肯定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一年来的付出与努力,并就宗教习惯、校园贷、网络信息安全、暑期离校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学生工作处处长杨志伟传达了教育厅关于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会议的内容,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副院长刘越琪做总结发言。他希望广大少数民族学生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磨练自己的意志品质,共造良好学习氛围,共建美好和谐的校园。
据悉,“优秀社团个人”的评选活动是学校为了激励广大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评选出一批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良好的民考民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励项目。本年度共有七名新疆籍同学获得“优秀社团个人”奖励,同时获得表扬的还有参加迎新工作和敬老志愿服务的2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文、图/陈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