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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培育工作培训会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1-0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做好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12月30日下午,学校在天河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培育培训会。卢晓春副院长、各二级教学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卢晓春副院长从“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存在的问题、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文件解读、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培育工作安排”三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对如何规范、科学、高效的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进行了详细阐述。她指出,目前我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成果名称不准确、内容提炼不够、支撑条件不足、创新意识不强以及成果影响不大等几个方面。针对上述问题,卢晓春副院长结合国家级与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分标准和评审指标内涵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对国家级和省级成果奖获奖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对广东省第八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尽快修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出台相应的教学成果奖培育管理办法等。

此次培训会为我校教师在如何规范、科学、高效的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方面,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使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教学成果是做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此次培训将会对我校培育出高质量的教学成果奖项目,为申报更高一级的教学成果奖打下了坚实基础。(文/图 刘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