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从国家档案局《关于公布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档函[2015]5号)获悉,我院成功获得全国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此次全国共有81家单位(其中高等院校6所),广东省共有6家单位(中山市档案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共广州市经委检查委员会、华南理工大学、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
201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这是1994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第一个关于档案工作的文件,是新中国历史上党中央、国务院全面系统指导档案工作的又一个纲领性重要文献,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015年4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人的意见》,加快推动机关(含团体、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工作开展,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水平,国家档案局下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的通知》(档函[2015]114号),要求用1-2年时间在全国建设一批机关(含团体、事业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示范单位,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建立基础。
2015年6月,广东省共有5所高等院校申报了该项目。最终国家档案局确定了广东省首批2所高校。这是我校探索建设大档案、实现大服务的新尝试,为管理部门如何围绕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破除思想禁锢、落实岗位职责,推动学院全面综合改革,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文图/向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