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1日,学校在天河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分别召开了两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集教授代表、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学院管理人员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副院长刘越琪出席座谈会,会议由学院办公室主任高永强主持。
刘越琪对章程制定的目的、意义,章程制定工作的主要过程及进展情况,章程建设重点、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释。他指出,章程是学校的“宪法”,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和依据,依据大学章程系统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使学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来调整管理者、办学者、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关系,实现学校的自主管理和依法治校。他强调,大学章程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解决学校的治理问题,就是要理顺政府的管理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学校与师生之间的关系。他希望与会同志本着关心学校发展的精神,积极为章程制订工作建言献策,共同制订出能够体现学校特色、符合学校实际、促进学校发展的大学章程。
与会代表在会前认真研读《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踊跃发言,紧紧围绕章程结构、内容、文字表述等问题,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还对学校办学定位、目标、思路,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校标识等内容展开的热烈讨论。
目前,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正在广泛征求和认真梳理学生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同志、校友、法律顾问等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章程文本进行深入、细致地修改,尽快形成章程讨论稿,拟在7月6日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文/陈素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