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采购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4月23日和28日下午,学校在南北校区分别召开举行《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宣讲会,学校各部门采购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邓子胜副院长首先就我校目前采购工作做了介绍,并结合新修订的《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学校采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全校采购工作的整体性原则,特别要求涉及采购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学习、理解、贯彻执行文件,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的采购工作按新修订的《学院采购工作办法》要求,及时做好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等提交工作,确保2015年采购计划的顺利完成。
学校资产管理处处长徐发胜代表资产管理处结合政府采购新政策和新要求,对新修订的《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解读,并结合自身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纷纷表示要按照新《办法》的要求,不断学习,吃透《办法》精神,规范采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文/徐发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