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教指委〔2012〕2号文件《关于公布2006年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考核结果的通知》,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2006年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进行了任期考核。经交通运输部科技教育司审定,我院副院长卢晓春教授顺利通过考核,并被评为“优秀专业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