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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院新闻

我院被确认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1-11-05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精神,我院于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特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递交了“关于申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函”。

现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我院符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条件,予以备案;并被确认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第四批),予以公布。备案期为二O一一年十月至二O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