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精神,我院于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特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成立“广东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现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同意我院设立“广东省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