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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院新闻

我院被认定为“广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机构”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0-08-21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经专家对我院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和评估,省交通运输厅确认我院为“广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机构”。

我院作为省内唯一的具有交通行业背景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将全力以赴,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培训的资源和“省交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优势,更好实现依托交通、服务交通、服务社会的宗旨,协助省厅做好该专项培训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

20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