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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委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圆满结束

作者:物流与运输学院  发布时间:2010-05-10  

为使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快适应和胜任新职能新岗位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交通运输专业执法队伍,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处、政策法规处等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花培训中心举办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

本次培训从4月20日至28日,历时9天。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员主要来自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部、道路运输执法大队、水路运输执法大队、公路执法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市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番禺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越秀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白云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分局、海珠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分局、从化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分局等单位,共计127名交通综合执法人员。

4月20日上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罗俊略副局长、科技处王立红副处长、政策法规处林旭副调研员、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林广文局长、黄强副局长,以及此次培训的主办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谢东建院长助理、物流与运输学院曾艳英院长出席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开班典礼。

在开班典礼致辞中,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副局长要求各位学员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综合执法工作,此次开展交通综合执法培训,是为了提高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素质、理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第十六届亚运的顺利召开的重要举措。其次,开展交通综合执法培训,是交通综合执法资质管理的法定程序。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管理规定以及省里法制办相关规定,交通综合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交通综合执法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三,交通综合执法培训,是推进交通综合执法的需要。培训学员要举一反三,认真学习交通综合执法知识,汲取经验和教训,以满足交通综合执法的向前推进。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王副处长、政策法规处林旭副调研员、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林广文局长等领导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强调本次试点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学员们认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充实巩固执法法律基础,虚心吸收行政执法实际经验,切实加强自身的行政执法综合素质,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学院谢东健院长助理代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万六千多名师生欢迎培训学员的到来,并作出郑重承诺,一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好培训。谢助理最后希望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学习,顺利取得执法证书,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广州的交通事业做出贡献。

培训结束后,学院还组织学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会,听取学员代表对本次试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后培训能在理论授课、案例教学、实操考试和办班组织上更加完善,效果更上一层楼。

通过举办本次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大大提高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物流与运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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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