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2010]105号),2010年4月19日下午,学院党委在南校区学术报告厅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动员大会”(北校区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学院吴龙川党委书记、陈周钦院长、余葵熙党委副书记、王顺达纪委书记、李加林副院长、卢晓春副院长、谢东建院长助理等院领导及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余葵熙副书记主持。
李加林副院长作了题为《正确理解和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精神,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动员报告,传达了中央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李副院长重点从五个方面就岗位设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一)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二)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政策的主要内容;(三)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程序;(四)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五)学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专业技术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辅系列、管理系列、工勤技能系列的专家小组。
吴龙川党委书记做了动员讲话。讲话强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由广东省政府重点推进的工作,是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学院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学院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重点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着力建立起权责清晰、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学院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学院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向全体教职员工提出两点保证:一是教职员工的国家政策性工资福利待遇整体不降低;二是岗位设置能满足现有岗位的需要。同时也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不要因一些想法而有任何顾虑,不要影响到工作,不要影响到教学;通过改革,让教职员工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积极进取,鼓励有真才实学的人脱颖而出。
人事处
20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