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和13日上午,学校分别在花都校区、天河校区召开新修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宣贯会。会议由邓子胜副院长主持,学校各部门采购工作负责人、部分教学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教职工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资产管理处徐发胜处长介绍了采购项目的基本流程,并重点围绕以下几个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对新、旧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对比:第一、采购形式、范围及限额标准;第二、采购项目分类;第三、各部门主要职责;第四、采购前、中、后各工作环节对比。
各与会人员在听取宣贯内容后,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对新修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立项、预算安排等规定进行了探讨。
邓子胜副院长对宣贯会进行了总结,并结合编印的《采购、资产工作管理制度汇编》手册,对采购形式的分类、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点进行了补充说明,并要求各部门严格遵守新修订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文图/黄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