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院受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的委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见》、交通部《全国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国家标准》等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响应珠海市委、市政府争创文明城市的号召,拟编制《珠海市水路运输行业文明服务行为规范》、配套制作《珠海市水路运输行业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培训资源包培训讲座DVD。
通过编制文明服务规范、制作培训资源包,旨在指导、规范水路运输行业文明服务准则,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珠海水运的文明服务水平,推动珠海水运事业和谐发展,为促进珠海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建设和谐珠海提供有力保障,把珠海市水路运输行业建设成为文明行业。
口岸管理与经济贸易学院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