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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理解新《规则》 提高船员培训质量

作者:北校区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11-15  

11月9日下午,广东海事局在广州珠岛宾馆举行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宣贯会,广东辖区各海事局和各培训机构都派出1~2人参加此次会议。宣贯会由广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李惠兰副处长主持,梁军处长主讲。

广东海事局莫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强调加强船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肯定各海事局和各培训机构对船员培训所付出的努力与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了目前船员培训工作存在的四个不适应和加快船员培训步伐的多项措施。梁军处长依照新《规则》的内容进行逐条讲解,对难理解的部分还举例说明,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解答了前期各培训机构有关施行新《规则》的种种疑问。

新《规则》体现了依法办学的指导方针,实行船员培训许可制度,它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以及教学人员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从硬件上保证船员培训的教学质量;《规则》还要求培训机构具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以及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和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从软件上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新《规则》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精髓,将培训和教育融为一体,中专及以上全日制航海专业教程等同于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新《规则》扩大了管理的范围,将内河船员培训和海船船员培训放在同等的位置,内河船员培训工作同样要纳入质量体系的受控范围。

我院积极参与了此次会议的组织协办工作,并组织包括学院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等19人参加学习,占与会人员的1/6。通过学习,大家加深了对新《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船员培训工作的质量意识,也有利于学院组织船员培训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更好地开展相应的船员培训业务。

北校区管理办公室

200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