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海事局审核组专家一行6人于2007年12月4日至12月7日对我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进行了再有效审核。经过预审和现场审核,审核组认为:自上次中间审核以来,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保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二章要求的符合性,能够正常运行。此次再有效审核予以通过。建议审核机构给予质量体系证书再有效。
以芦庆丰局长为组长的审核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了审核。对上次中间审核后不合格项纠正情况进行了验证,对学校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审核组分别对学院最高管理层及人保处、综合科、质管办、督导科、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港航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思政部、图书馆、实训中心、后勤处共13个部门进行了现场审核。共发现不合格项23个,均属一般性质。审核组认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经过改版后,体系文件基本覆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二章规定的12个要素,员工的质量意识得到提高,体系的运行是连续有效的,能够对既定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希望学校进一步总结体系有效运行方面的经验,结合学校的机构改革和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的提高。
质管办供稿
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