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3日,我院洪志杰副院长带领口岸管理与经济贸易学院曾艳英院长、廖万敏党总支书记、李海东博士后、刘刚老师,前往广东裕信律师事务所,与该所商谈合作事宜,并签定了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双方商定,合作期间,学院每次安排10名左右的学生到该所实习,由资深律师对我校实习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学生的培训和顶岗锻炼。该所执行主任谢海昆律师表示合作期间可以对我院模拟法庭的建设进行指导,亦可以在合作期间定期为我校学生开设一些相关的法律讲座,推动学院学术文化建设。双方商定事务所可以派出专业律师担任我院兼职教师,在法律课程或国际贸易方面的课程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实现双赢。洪副院长高度赞同了谢律师的讲话,并指出由有丰富的法律和国际贸易实践经验的专业律师担任我校兼职教师是个很好的主意,可以给我校学生带来生动的、实战性强的知识,期待双方能在合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与广东裕信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不仅标志着我院校企双方合作的进一步的实质性的进展,为口岸管理与经济贸易学院的学生提供了顶岗锻炼和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素质等人文素质的场所,也为把法律类专业课程和国际贸易类课程开发成工学结合的项目课程提供了契机和平台。
口岸管理与经济贸易学院
2007-4-17